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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質(zhì)保體系要求》(2019版)
1) 參照本規(guī)則附件 M 的要求 ,設計單位應當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記錄控制、合同控制、設計控制、不合格品(項)控制、人員管理、質(zhì)量改進與服務、執(zhí)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等控制要素的質(zhì)量保證體系 ,并且能夠有效實施 ;編制設計質(zhì)量保證手 冊、程序文件以及有關記錄表格、卡。
2)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(1)各級設計人員管理;
(2)各級設計人員培訓;
(3)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;
(4)設計條件(設計輸入)編制與審查;
(5)設計文件編制管理;
(6)設計文件更改管理;
(7)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;
(8)設計文件檔案(含電子文檔)保管管理;
(9)設計文件的質(zhì)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;
(10)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;
(11)設計工作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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